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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暑期组织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招标书

来源: 作者:施耀晖 发表时间:2021-06-08 访问次数:1195

为了丰富幼儿园教职工的业余生活,提高活动质量,现决定对2021年教工疗休养活动进行公开招标。本次疗休养招标总价已固定,教师五省一市,3000元/人/年最终按照参加人数按实结算,后勤省内800元/人,无需另行报价。我园将对投标旅行社的综合实力、疗休养业绩、疗养行程方案设计、带团人员情况、住宿安排、就餐安排、车辆安排、应急预案、行程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价,优选本次疗休养活动的旅行社。

一、项目名称

宁波市东方幼儿园教育集团工会2021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

二、招标内容

1.时间

溧阳拈花湾安排7月6日—10日;溧阳拈花湾7月12日--7月16日;

仙居皤滩古镇7月10日-7月11日

2.行程安排休闲景点服务标准:

省内省外每条线路满20人以上组成一个团队,活动项目的行程线路、景点要求如下:

线路一:溧阳拈花湾疗休养5日(教师组含两批次)

线路二:仙居皤滩古镇疗休养2日(后勤组一批次)

三、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单位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旅游资质证书等资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线路的具体行程、交通、住宿、餐饮、导游安排及有关保险责任等。

3.线路的分项价格,请注明景点及报价。

4.投标单位关于安全保证措施、优质服务措施及相应的承诺。

5.提供类似组团线路及人数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质审查方式

1.投标单位源自《开展2020年江北区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中指定的旅行社。(详见附件)

2.近两年内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旅游、工商、物价、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无重大旅游投诉、行业通报,无影响较大的负面报道。

3.无因民事经济、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或划拨旅游质保金的现象,且无拖欠款行为的举报。

4.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公司员工。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质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的方式。

五、开标、评标、定标

1.发标时间:2021年6月 8 日,地点:宁波市东方幼儿园(三忠巷54号)

2.开标、评标

时间:2021年6月 11 日下午3:00开始,地点:宁波市东方幼儿园(东方园区会议室)

参加人员:园领导1名、工会组长1名、中层干部1名、教师代表3名。

3.本次招投标每个旅行社收(现金)押金贰仟元(装入信封中,幼儿园工会人员验收后,封存并盖章),未中标单位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履行合同保证金。

4.评标办法:各投标旅行社轮流介绍整个行程的安排、特色和优势,服务项目和经费等情况,与会领导及教师代表采用综合评标法,原则上考虑行程安排合理--交通方式(车辆使用年限)、食宿安排合理、服务细致到位情况,同类项目业绩好、企业信誉好的中标,对于明显低于成本价将作为废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向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经双方确认后可作为以后签订合同的依据。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书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以表决的形式确定中标人。

5.招标单位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幼儿园工会要求与幼儿园签署相关合同。中标单位不能按时签订合同,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此时,招标单位将从中标候选单位中另选中标单位。

六、付款办法

活动结束后,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按合同条款付清款项。中标单位必须出具与本单位完全一致的正规统一税务发票。中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随意改动行程,按照方案要求提供优质服务,否则视为违约,我校有权延期付款或拒付,并扣除保证金。

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87211247

 

 

宁波市东方幼儿园工会

                                                2021年6月8日